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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限定】特上10週年《特愛放送 買就抽iPhone》
 

【活動說明】2024/04/03 - 2024/04/30全台7-ELEVEN購買御茶園特上550ml,登錄發票即可抽《iPhone15 Pro》!

點我立即登錄發票GO (活動已截止)

 

【發票登錄時間】
發票登錄系統期間:2024/04/03 00:00 - 2024/05/05 23:59

有效發票日期:2024/04/03 00:00 - 2024/04/30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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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登錄提醒 !!!!!! 
本活動中獎需提供中獎憑證,若憑紙本發票正本兌獎,請與店家索取發票紙本正本。若發票存於載具中,須自行至財政部電子發票平台列印發票號碼與消費明細,若幸運中獎才能符合領獎資格!


【活動獎項】

iPhone15 Pro(256G)乙台,共1(顏色隨機出貨,不指定)

中獎名單

 

 

【活動商品】御茶園特上系列
御茶園特上紅茶550ml

御茶園特上奶茶550ml

御茶園特上檸檬茶550ml

*發票上需要有明確寫出或透過掃描QR Code顯示,有購買指定活動商品之明細,才符合中獎資格

 

中獎公告時間

2024/05/17於維他露會員好康俱樂部公告中獎名單,並於2日內以E-mail通知中獎者,敬請留下正確的聯繫方式,並主動且密切留意中獎公告。若無收到得獎通知,請自行與主辦單位聯繫,以免錯過得獎權利。

 

【中獎資料寄回時間】
請於2024/05/31截止前寄回(憑郵戳日期,逾期視同放棄)


【兌獎方式及注意事項】

1. 發票期間需為2024/04/03 - 2024/04/30,同一發票僅可登錄一次(若有重複登入者,以首次登入所填載之資料為準),僅具一次中獎資格,且不予重複中獎。中獎發票未顯示單筆購買 指定活動商品者,視同無效,中獎者需妥善保管發票正本,以利查證兌獎,如未能出示有效發票(如發票正本遺失、未含產品明細等),視同放棄中獎資格。

2. 此為機會中獎,中獎者不得要求指定顏色、型號、更改獎項或其他類型贈品,亦不得轉讓、轉換現金或其他商品。

3. 領獎需憑該中獎發票兌獎(兌獎消費者視同捨棄財政部公布統一發票當期奬項兌換之權利,絕無異議),請妥善保留中獎的發票。中獎者確認中獎後,需填寫中獎通知函上資料,並附上身分證正反影本及中獎發票正本;如為外籍人士,則需檢附有效護照之影本及中獎發票正本。

4. 中獎者若為未滿20歲之人士,需檢附身分證正反影本、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身分證正反影本;若未滿20歲之中獎者無國民身分證,需提供中獎者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正本(需為3個月內核發之版本);中獎者如為外籍人士,則需檢附有效護照影本及中獎發票正本。

5. 本活動個人資料保護請參看:【個人資料告知及注意事項】

6. 中獎需憑紙本發票(且非手寫開立發票),若使用載具索取電子發票者,請與店家索取電子發票紙本正本,或列印出電子發票證明聯及交易明細以符合資格。中獎發票如有任何損毀、複印、塗改或偽造,均以作廢論。

7. 承上,持有電子發票紙本正本之消費者,只要紙本電子發票上的QR CODE能掃描出消費明細,且消費明細中有購買指定活動產品,並於活動指定的發票有效日期內購買,即符合抽獎資格。

8. 中獎者需填妥中獎通知函上資料,並將「發票/消費明細/中獎通知函/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掛號方式寄回「御茶園活動小組」(詳細寄件資訊將載於中獎通知函),若主辦單位未在「2024/05/31」日前收到「發票/消費明細/中獎通知函/身分證正反影本」(郵戳日期為憑),則視同中獎者主動放棄中獎資格。

9. 若因中獎者登錄之e-mail阻擋中獎通知函、將中獎通知函歸類為垃圾信件…等非主辦單位可控原因,而使主辦單位無法於「2024/05/31」日前收到中獎者回寄之「發票/消費明細/中獎通知函/身分證正反影本」(郵戳日期為憑),則視同中獎者主動放棄中獎資格。

10. 若資料有誤等任何原因,導致「2024/06/07」日前活動小組仍無法與中獎者取得聯繫,或中獎者無於時間內主動與活動小組完成聯繫,則視該中獎者自願放棄。

11. 主辦單位於「2024/06/07」確認中獎者兌獎資料後,將於「2024/06/21」以前寄出獎項,寄出後恕不另行通知。

12.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舉凡中獎獎項年度累計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元者,將列入本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主辦單位將於次年度開立扣繳憑單寄送給中獎者。另中獎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者,應自行負擔機會中獎所得稅,依法應預先扣繳10%稅金。因此,中獎者應將兌獎資料連同預繳稅金一併繳回,方得進行兌獎,拒繳交兌獎資料或稅金者,視同自願放棄中獎權利。

13. 本活動獎項僅提供居住在中華民國台澎金馬地區之居民。

 

【個人資料告知及注意事項】

個人資料告知及同意事項,如下說明:

針對您於登錄本網頁登錄資料時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我們除嚴格遵守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外,更會以非常嚴謹的態度與具體作為,來管理及保護您的個人資料,以下為源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對您個人資料保護的說明,請您詳細閱讀及了解。

1. 本活動將索取您的個人資料,其目的乃為通知您參與活動(或抽獎)的結果、遞送所索取的資料、並與您取得聯繫之用;此外,您同意參加本活動後,本活動可不定期透過簡訊、郵寄、電話或mail等方式,提供本活動之相關公司,包括︰維他露基金會、維他露食品()公司、源興行銷()公司及源穎生技()公司之產品促銷、運動及公益等活動訊息。

2. 個人資料蒐集目的:本公司為本抽獎活動之目的範圍內,依法令規定蒐集、處理及利用參加本活動者之個人資料。

3. 蒐集資料類別:您提供於抽獎頁面上之各項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姓名、電話與電子信箱)。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參加本活動者視為瞭解及同意本公司於抽獎及行銷活動之需要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其個人資料。

4.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期間:本公司因執行業務所需之保存期限。

  (2)地區:中華民國(即指台、澎、金、馬等地區)

  (3)對象:參與本登錄發票抽獎之消費者。

  (4)方式:電腦、書面、網路、電話、傳真或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5)參加者如欲閱覽、變更、刪除個資或要求本公司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請以書面或口頭通知維他露客服專線0800-035-658要求辦理。而本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5. 您可以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若您願意提供相關個人資料予本公司時,即視為您已清楚了解本公司蒐集、處理或利用您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惟若您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本公司將無法進行必要之審核及處理作業,致無法提供您參與此活動之服務。

6. 如您往後不願繼續接收到本公司所提供之產品資訊,請撥打客服專線主動聯絡本公司,本公司將不再進行相關訊息之推播。

 

【其他注意事項】

1.本活動事項載明於活動頁面中,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

2.如有冒領、自己重複使用、提供其他人重複使用或其他不正當方式參加本活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並賠償主辦商及第三方一切損失。

3.參加者同意所有參加者所留存或產生之任何參與活動的資料及記錄,皆以主辦單位的電腦系統與時間的記錄為主。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送出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責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

4.承上,參加者每次利用手機上網參加本次抽獎活動,其手機網際網路服務供應商收取之上網數據費用,將由參加者繳付。收費詳情可向其手機網際網路服務供應商查詢,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5.中獎者不得要求更改獎項或轉換現金,中獎者並不得將其得獎資格轉讓予任何第三人,一經發現則視同放棄中獎權利。

6.主辦單位對於所有已領取或使用各獎項商品之使用後果,概不負責。

7.本活動獎項之領取及寄發,悉以得繳付機會中獎稅金之自然人為限,該自然人係指居住在中華民國(即指台、澎、金、馬)地區之

(1)本國居民。

(2)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外籍人士)

8.活動參加者如有下述情況之一時,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違反本活動之活動辦法及相關注意事項之行為。

.提供之資料為非真實或冒用第三人之資料。

.提供之資料未填寫完整正確之中文姓名、聯絡電話、email及可收掛號信件之郵寄地址。

9.主辦機構及其員工及其家屬、經銷商、相關配合廠商、廣告公司皆不可參加本活動。

10.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11.萬一本活動參加者少於獎項數量,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獎項數量內容之權利;如原定獎項因不可抗拒之因素無法提供,將由主辦單位另以同等值之贈品取代之。如有任何變更內容或詳細注意事項將公佈於御茶園官網(http://www.ochaen.com.tw/) ,恕不另行通知。

12.中獎者須同意遵守抽獎活動條款上之各項條款及細則。

13.主辦單位保留更改活動之權利,其他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公告執行。

14.產品相關問題,請與維他露客服專線0800-035-658聯絡。